新加坡:从2023年起对所有网购的进口商品征收消费税

其中一项变化可能是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对通过空运或邮寄进口的低价值商品以及企业对消费者 (B2C) 进口的非数字服务(例如与海外教育学习和远程医疗提供商的实时互动)实施商品及服务税。

根据财政部提出的商品和服务税(修订)法案对商品和服务税法的拟议修改,将从 2023 年开始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商品和服务税 (GST)。

新加坡:从2023年起对所有网购的进口商品征收消费税
新加坡2023年网购消费税

其中一项变化可能是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对通过空运或邮寄进口的低价值商品以及企业对消费者 (B2C) 进口的非数字服务(例如与海外教育学习和远程医疗提供商的实时互动)实施商品及服务税。

目前,这些进口商品和服务无需缴纳 GST。

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王瑞杰在今年早些时候的预算演讲中表示,此举将涵盖价值不超过 400 新元的商品。

这实际上对所有来自海外零售商的网上购物征收消费税,因为通过海运或陆运进口的或价值超过 400 新元的进口商品已经征收消费税。

财政部表示:“将商品及服务税扩大到此类进口低价值商品和 B2C 进口非数字服务,补充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的有关企业对企业 (B2B) 进口服务和 B2C 进口数字服务的现有商品及服务税措施。”在该法案的媒体情况说明书中。

“它们共同确保了我们本地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使其具有竞争力。海外商品和服务供应商将受到与本地供应商相同的商品及服务税待遇。这一变化也使我们的商品及服务税制度在不断增长的数字经济中保持弹性。”

另一个提议的变化是更新媒体销售供应的商品及服务税处理。此类销售是指硬拷贝印刷和户外广告的广告空间的销售,电视和广播广播的广告播放时间的销售,以及通过电子邮件、互联网或移动设备进行网络广告的媒体空间的销售。

从明年 1 月 1 日起,GST 处理将基于客户和服务的直接受益人所在的位置,而不是广告的传播位置。

如果服务的客户属于新加坡境外,而直接受益人属于新加坡境外或在新加坡注册消费税,则媒体销售将为零税率。否则,商品及服务税将按标准税率收取,财政部表示

该部表示,其他拟议的变更将旨在“改善商品及服务税管理和现有立法的清晰度”。

这些修订包括更新过渡规则,决定是否适用旧的或新的 GST 处理方式、GST 处理方式的变化,以及对现有的海外供应商注册制度和反向收费制度进行其他更改。这两种制度都用于对进口低价值商品和/或进口 B2B 或 B2C 服务征收商品及服务税。

该部还指出,该法案已考虑到财政部在今年 7 月 6 日至 27 日就 2021 年商品及服务税(修订)法案草案进行公众咨询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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